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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程序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程序

《计量表》又分《合同计量支付表》、《工程项目已发生费用(非合同支付)核销计量表》、《公司代扣代交费用计量表》。

编制含预测总预算费用和预测总成本费用的〈核算表〉时编制,以后每季作为《核算表》附表以电子表格和纸质文件报公司本部成本管理部

工作量完成50%以上或工程主体结构形成流水施工的当季,以后每季以电子表格和纸质文件报公司本部成本管理部

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建立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成本核算体系,及时、合理、准确地计算或归集工程项目各期目标成本预算费用、实际发生费用和核算成本费用,须:

——明确公司本部和项目部各相关岗位人员在履行工程项目目标成本预算费用测定、控制、过程计算和实际发生费用过程核算、最终核算及发生例外事项处理等工作时的职责;

——明确工程项目各类目标成本预算费用及相对应项目的实际发生费用和核算成本费用在过程、最终和发生例外事项处理时的确认、计算或归集、分配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2.1以主合同确认的收入为前提,核算成本范围和口径及预算成本范围和口径与已确认的主合同收入范围和口径相一致的原则;

2.5确立按实际发生费用分配核算成本费用原则。项目部无资产,待摊费用、代付费用、库存和未完施工均记录为已发生费用(预付款、公司拔款除外),获得非工程收入(转帐、出售服务或材料收入)时,相应冲减已发生费用;

项目部所有在编人员(含管理人员、作业工人等)的所有工资(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等)和实际发生的或计提的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包括直接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结构件等的实际成本费用(不含分包队投入部分),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租赁成本费用。

不包括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所耗用的材料、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建造临时设施等所耗用的材料的成本费用。

指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所必需使用的船舶、机械设备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各种船机设备的(台班)使用费、租赁及燃料等费用。

—指按合同规定为完成施工任务而发生的船机设备的往返调遣总费用。主要包括船机设备(含工具用具)等的调遣和运杂费以及船机设备在调遣时需要开舱、封舱、改装、复原、拆卸、安装等费用。

—指为完成施工任务而在施工现场建造的或租用的临时性设施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临时道修建、养护与拆除,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的架设、拆除、维修,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费用以及驻地建设费(主要包括办公室、住房、生活区、试验室等建设费或租赁费)

—办公、生活区的临时设施费一般为小临设施费,其他(施工生产用)临时设施费一般为大临设施费。

—主要包括工程保修费、专项施工措施费(如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测量费(含GPS租金、测量仪器租金等)、场地清理费、施工现场水电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人员、财产等)、履约保函费用、开竣工典礼费用等。

—主要包括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使用费(含交通工具的油料、路桥费、经修费用、租金等)、工具用具使用费(办公、生活、后勤用)、办公设备和设施费用、办公杂费、办公和生活水电费、生活配套费用、差旅交通费、通讯费、劳动保护费(含防暑降温、救生衣、安全帽等)、建管费、定额费、防洪费、竣工资料整理费、文明工地建设费、咨询费等费用。

指在为完成项目施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财务费用。

非目标成本预算(原预算)内明确的事项为例外事项。实际成本核算时,例外事项可作为一个独立的成本核算对象。

——目标成本预算是公司在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和权限之后,以公司与业主签定的主合同为前提,以公司确认的工程项目资源配置策划为依据,结合资源的公司内部价格和外部市场价格及各类施工风险、合同风险后,核定给项目部为履行完成主合同的全部费用。

——目标成本预算是基于业主合同收入而确定的一个总费用,有若干个分类预算费用,每个分类预算费用又有若干个细项预算费用组成。单个或几个细项或分类预算费用可能存在的偏差(不包括工程结构量的偏差),除非属于例外事项,否则不进行总费用的调整。当合同收入变化时,目标成本费用同比例增减。

——工程项目每期的目标成本预算费用,是项目部在完成同期的主合同的工作内容之后,公司应核定给项目部的预算费用。

——工程项目最终的预算费用,是项目部在完成主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之后(以业主确认为准),公司应核定给项目部的最终的预算费用。

一般应以每一个独立编制工程项目目标成本预算的单位工程为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对象;同一个项目部在某段期间同时承担两个或以上分别编制了工程项目目标成本预算的工程,应分别核算。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报告期项目部为组织工程施工经确认(计量、评估)已发生的须在即期或将来支付的费用(不包括预付款,包括由公司或其它单位代付、代扣费用,或由项目部代付的尚未转帐或已转帐对方尚未确认的费用。)

—在报告期填制了计量表的已发生费用。计量表分《已发生费用(合同)支付计量表》、《已发生费用(非合同支付)核销计量表》、《已发生费用(公司代扣代交)计量表》。

—在报告期未能填制计量表的已发生费用,一般须经评估确认并填制《经评估确认已发生费用表》。(备注:此表与《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属于同一表格)

—目标成本下达前,“经评估已发生的费用”、或“经评估核算成本”均包括已计量费用;目标成本下达后,“经评估已发生的费用”、或“经评估核算成本”均不包括已计量费用,但包括计量不足或超额的费用。

—在报告期未能填制计量表的已发生费用中须列入核算的成本费用。一般须经评估确认并在填制的《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中反映。

—以各类《计量表》为依据,按本程序中“实施”部分的规定,填制《成本费用分配表》,分配报告期累计成本费用。本条及上一条仅在目标成本下达后适用,目标成本下达前按4.16解释。

—项目部在履行主合同的过程中或最后,每期按目标成本预算或本程序所规定的成本费用内容、范围及核算原则,归集或分配的应由工程项目各类成本核算对象分摊的费用。

—一般依据《计量表》,按《成本费用分配表》和《经评估确认已发生费用表》分配。目标成本下达前,参照《计量表》,按《经评估确认已发生费用表》分配。

实行滚动核算,自工程开工至每一期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核算报表编制截止日期(每月向业主申报合同工作量的截止日),按月、季度、半年、年度进行编制。

报表分为月度合同支付台帐和季度、半年、年度、完结初步、最终核算表(季度、半年、年度、完结初步、最终核算表为同一表格)。

月度合同支付台帐主要用来记录各类合同履行过程累计已发生费用及应付款、已付款、未付款的基本情况;既是合同管理、也是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由《合同收入表》、《项目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汇总表》、《工程分包情况表》、《材料采购情况表》、《船机设备使用情况表》、《其他合同情况表》组成。

—核算表分核算-总表,核算-人工(材料、船机、调遣、临时设施、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分包费用、项目部管理费、税金及附加)表。

—核算-成本汇总表包括各类费用项目的原目标成本预算,调整后目标成本预算,本期累计目标成本预算,本期累计核算成本费用,降低额,降低率,成本增减原因分析,纠偏措施和实施情况等项目。一般还须增列本期累计业主确认合同额、工程毛利、公司毛利、独立项目等。

—核算-人工(或其它)费用表,包括各类人工(或其它)费用项目的原目标成本预算,本期累计目标成本预算,本期累计核算成本费用,降低额,降低率,成本增减原因分析,纠偏措施和实施情况等项目。

—在合同工作量完成50%或该工程的主要工序已形成流水作业时,应经评估预测总预算费用和预测实际总成本费用,并在相应表的栏目内填列。

—《已发生费用分配情况汇总表》,设置此表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表明本期填制了成本费用确认及分配表的各项已发生费用在本期核算成本费用内的分配情况、其它未填制费用计量表,但经评估确认应列入本期核算成本费用的项目和数额以及虽填制了费用计量表但计量不足或超额的项目和数额。

—《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明细表》,设置此表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表明列入此表的每一类费用预算项目在本季及累计已发生费用及核算成本费用的基本情况。

—《成本费用分配表》,设置此表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表明每次已计量费用不应一次全部分配列入本期核算成本费用时,如何在本期或其它期哪些项目下进行分配。成本费用分配表按时间先后编制流水号,无论分几期分配,表的流水号始终不变。

—《经评估确认成本费用表》,设置此表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表明未填制计量表的每一类费用预算项目累计或本季经评估应列入核算成本费用的分配情况以及虽填制了费用计量表但计量不足或超额的项目和数额。

—-《预算费用调整情况对比表》,设置此表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表明本期预算成本费用与原预算费用的差额项目及构成。本表在开始填列预测总预算费用和预测总实际成本费用时编制。

—《材料采购及使用情况汇总表》,设置此表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表明该工程项目所采购的各类材料的原预算费用、累计已采购费用、累计已领料费用和累计核算成本费用数量、单价和费用的对比情况。

—《项目部自用未调拨或分包未领用材料情况表》和《材料调拨或领用情况表(分包单位)》两个表是《材料采购及使用情况汇总表》的支持表格,该表主要用来记录和反映某类材料的采购、领用和消耗计量和来源等基本信息。

—《船机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该表主要用来记录工程项目租赁使用的各类外部和内部的船机设备租赁费用和调遣费用发生的基本情况。

—《项目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汇总表》,该表主要用来记录各类合同履行过程累计已发生费用及应付款、已付款、未付款的基本情况;既是合同管理、也是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此表数据来源于月度合同支付台帐中的《项目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汇总表》。

—《已发生费用(合同)支付计量表》,该表指为项目部组织施工所签定的所有合同在支付前,规定由项目部填制的计量表格,公司财会部门在复审后执行支付。该表应附必须的已计量文件。项目部与公司内部单位往来计量时均须填制该表。

—《合同付款清单》,该表是《项目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汇总表》的一个支持资料,主要用来记录某个合同累计及每次已发生费用或支付的基本情况。

—《已发生费用(非合同支付)核销计量表》,该表一般用于记录包括零星材料、服务、租机、油料等采购支付;工资支付;办公费用、行政费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电话费用、交通费用等零星费用支付。一般用记帐凭证并附必要清单和原始凭证的方式记录,汇总后核销。

—《已发生费用(公司代扣代交)计量表》,该表一般用于记录公司代扣代交的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负责指导工程项目核算成本费用的过程和最终归集,审核项目部报送的成本核算表格的内容,并作出评价予以反馈;

—负责复审项目部合约部审核的各类支付(单证、票据合规性,手续及形式的符合性,数额计算的正确性等);

—负责按会计核算原则,记录、保持各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的基本信息和原始单据,按要求分配其成本费用。

—按各自职能,参与或协助解决目标成本费用预算和核算成本费用的计算或归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职责范围内与成本预算和核算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按要求配置适合的资源。

—负责各类费用(包括内部往来费用)中间计量确认和支付的审核,按预算项目的口径记录、归集和分配本期累计实际发生费用和核算成本费用等工作(含初始资料的审核、成本费用确认的填制、相关的成本费用清单编制和审核汇总等);

—每季末,物资部向合约部提供《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汇总表》、《项目部自用未调拨或分包未领用材料情况表》和《材料调拨或领用情况表(分包单位)》,表中的库存费用应和合约部、工程部一起去现场清点核算库存材料的数量得出,物资部再根据工程部及其他部门的材料采购计划预算出尚计划采购的各类材料数量(含结构材料和施工材料)。

—每季末,机电部向合约部提供《船机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表中的计划退场时间机电部由工程部协助填写。

—每季末,工程部将对分包队提交的进度款申请的审核交到合约部,并提供合约部核算需要用到的需要工程部提供的相关资料。

—项目部其它部门或岗位与成本核算有关的职责,由项目部按本程序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项目部部门设置和职能分配、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决定,报公司成本管理部核备。

——项目部的合约人员负责每期各类目标成本预算费用的计算,在编制工程项目成本报表时填列计算结果;

—项目部发生的项目部在现场发生的非合同支付,一般用于包括零星材料、服务、租机、油料等采购支付,工资支付,办公费用、行政费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电话费用、交通费用等零星费用支付,在财务人员审核并制记帐凭证后由合约人员签认登记填制《已发生费用(非合同支付)核销计量表》。

—项目部发生的所有按合同计量和支付的费用,先由项目部的相关业务部门按合同编制计量文件,在规定时间前交项目部合约人员审核;项目部合约人员按审核结果填制《合同支付计量表》并经项目经理确认;项目部合约人员将经项目经理确认的《合同支付计量表》连同必须的原始计量文件等提供给公司财会部或其委派人员复核;公司财会部或其委派人员按复核结果执行支付,并将支付情况反馈项目部合约人员。《合同支付计量表》一式二份,完成审核和复核手续后,项目部合约人员与公司财会人员各保存一份。

—由公司转列的费用,列入成本前,由财务部根据往来帐目填写各单位代扣代的项目及金额即填《已发生费用(公司代扣代交)计量表》,每月送合约部,经合约部确认后,财务人员方可列入成本。

—每季下月10日前,项目合约人员按项目部物资部门编制的《材料采购及使用情况汇总表》,工程部门协助编制的《船机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本部门编制的《项目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汇总表》,各类《计量表》,业主确认的合同工作量确认报表及其它成本管理基础资料,编制《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初稿;

—项目经理主持成本分析会议,各有关部门参加,讨论分析《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初稿的合理性,确定最终项目和数据;

—项目合约人员将最终定稿的《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及相关附表以电子表格,其中《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公司成本管理部和公司财会部或其财务人员。

—每季下月10日前,项目合约人员以各类《计量表》为依据,编制《已计量费用成本分配表》,结合项目部物资部门编制的《材料采购及使用情况汇总表》,机电部、工程部门协助编制的《船机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本部门编制的《项目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汇总表》,业主确认的合同工作量确认报表及其它成本管理基础资料,编制《成本费用明细表》、《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和《核算表》初稿;

以各类《计量表》为依据,结合《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编制《已发生费用及核算成本费用汇总表》;

与财会部一起将《核算表》与《已发生费用及核算成本费用汇总表》进行对比,看两者差额是否较大,检查是否多进、少进或漏进成本。

—项目经理主持成本分析会议,各有关部门参加,讨论分析《成本费用明细表》、《经评估确认核算成本费用表》、《核算表》初稿的合理性,确定最终项目和数据;

—项目合约人员将最终定稿的《核算表》及相关附表以电子表格,其中《核算表》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公司成本管理部和公司财会部或其财务人员。

——项目部合约人员组织对例外事项所涉及到的成本预算费用和核算成本费用进行初步的分类计算或归集,发生后报公司成本管理部;

——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组织对例外事项所涉及到的成本预算费用和核算成本费用分类计算或归集情况的合适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管理人员人工费按该类成本预算费用占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业主确认的累计完成合同额计算; ——作业人员人工费按该类成本预算费用占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业主确认的累计完成合同额计算;

——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预算发生的人工费数乘实际发生比例计算预算数。

——按实际已发生的费用核算成本费用。以《成本费用分配表》或评估确认的各类人工费用核算成本所确认的项目和数额进行核算。

——属A、B、C类结构材料,按业主确认的累计完成的合同工程量中该类结构材料的量乘额定损耗系数乘预算单价计算。

与工程项目目标成本预算项目中结构材料项目的分类保持一致,凡在目标成本预算中被单列了的结构材料,其材料的采购、运输、入库、出库等流程也须作相应的明细分类核算(例如某工程项目目标成本预算费用列明的钢卷板、钢筋等),其他未列明的结构材料须另列项目。

——结构材料发出的计价与核算:项目部结构材料的发出或领用或消耗按照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材料的实际成本。

—-结构材料如已办理了领料手续,但本期相应合同工作量未确认,累计实际领用量(物资部门提供)与已确认合同工作量中该种结构材料累计应消耗量(合约部门测算时考虑额定损耗)的差额较大(正或负),应作为重要事项进行分析,提示或评估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有依据时需调整损耗系数。最终核算时,所有材料的核算成本费用均等于已发生费用减调出费用(包括材料预处理或已处理费用)。

—-物资部门每期应对各类材料的已采购数量和费用与已领料数量及费用、库存数量及费用进行核对,以已采购数量和费用与库存数量及费用的差额数调整已领料数量及费用数。

B、单项预算费用≥10万元或某类综合预算费用≥10万元定型钢模板、钢板、型钢、钢管、贝雷片、钢轨、定型支架等可周转使用的施工材料。

——属A、B、C类施工材料的,按该类材料各子类的预算费用占合同中最相匹配的可计量项目的合同额或总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报告期业主确认的累计完成的该项目的合同额或累计完成的总合同额计算;最后一期的预算费用应等于原预算费用加调整额。

——属A类船机的,按该类船机的预算费用占合同中相对应的或最相匹配的可计量项目的合同额的比例乘报告期业主确认累计完成的该项目的合同额计算;

——属B类船机的,按该类船机的预算总费用占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报告期业主确认的已完成合同额计算。

——自行采购的不作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船机设备,其实际发生费用(含买价、运杂费、税金)在当期核算成本费用,有残值的,处理时再冲减已分配的成本费用。数额较大的,应与预算费用比较并作相应说明。

——属a类的,未发生时,不计算预算费用;发生时,按实际发生的调入或调出的船机调遣费计算预算费用,但最大应等于调入或调出的总预算费用;

—-属b类的,未发生时,不计算预算费用;发生时,按预算船机调遣费占船机预算使用费的比例乘实际船机使用费计算预算费用,最后一期的预算费用应等于原预算费用加调整额。

—有小临设施费发生时,按小临设施预算费用占合同额或最相类似项目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报告期业主确认的累计完成的合同额或最相类似项目合同额计算,但最大应等于原预算费用加调整额。

—-按原预算费用占合同额或最相类似项目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业主累计确认的合同额或最相类似项目合同额计算。

——属A类的,当预算费用大于实际发生经计量的大临设施费用时, 在相关表格内说明。最后一期核算成本应等于累计实际发生费用。

——属B类的,当预算费用大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时, 在相关表格内说明。最后一期核算成本应等于累计实际发生费用。

—按该类预算费用占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报告期业主确认的累计完成的合同额计算,最终预算费用应等于原预算费用加调整额。

——属C类的,先编制预算成本费用确定的原则计算预算费用,但报告期累计预算费用的最大值应等于该类总预算费用加调整额。

——根据分包费用结算书或分包费用中期结算清单等凭据,按实际发生的经计量的分包费用核算成本费用。

——业务招待费按该预算费用占合同额(不含暂列项目)的比例乘报告期业主确认的已完成合同工作量计算。

——属C类的,重新测定目标成本预算。重新测定预算费用时,结构材料费、专用船机费、分包费用及专项费用按测定原预算费用时选用的原则和方式进行测定;其它类费用适用时按原预算费用中各类费用占合同总费用的比例乘设计变更费用计算。

——属D类的,按报告期完成的合同工程量中业主确认的设计变更费用(或预估的最低应确认的费用,应作说明)乘该工程项目目标成本预算费用的整体下浮率计算。

——各类施工费用发生时,若可以单独归集的,则按各类成本费用的核算原则和方法,将核算成本归集到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成本明细子目。

按本期完成的合同工程量中业主已确认的工地指令的费用(或预估的最低应确认的费用,应作说明)计算预算费用。

——按规定的材料费用、船机费用、分包费用等费用的核算原则和方法,归集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应说明)。

——属B类的,有充分依据证明实际成本费用与原预算费用差额超过10%,且差额大于10万元的,重新测定预算费用。

——当国家法律或法规的改变,或公司规章制度另有特别规定,对核算成本费用产生影响,可按实际影响程度,经批准后相应调整成本预算费用。

各项奖励(不属赶工费性质的)、罚款不调整预算费用,但应作提示性说明,公司在考核评估或单项事实发生时确认利益或责任的分配方式。

小额(50万以下)赶工费全额调整预算费用,大额赶工费重新测定预算费用或按预算费用的整体下浮率计算预算费用或按实际情况确认后调整预算费用。

10.1月度合同支付台帐在项目部成立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3日前对上一个月及上一个月末累计发生的合同支付进行统计;

10.2在目标成本下达前每季下月10日前对上一个季及上一个季度末累计所发生的成本进行归集评估;

10.3季度核算在目标成本下达后第2个季度的第1个月10日前对上一个季及上一个季度末累计所发生的成本进行评价性成本核算(对当季发生的、在月度核算时未能明确的问题,作定量或定性评估,并应将评估结果作为核算依据);

10.4每半年或年终(项目开工超过六个月的)进行考核性核算(应对该期发生的未明确的事项作定量评估,评估结果作考核依据;评估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在事实确认时,进行调整);

11.1本程序自2008年**月**日生效,生效后在全公司范围各项目部施行。新开工工程及广梧十七标、哈大高速铁路、隆百14标、韶关D03标、重庆弹子石立交、深圳疏港大道、洲头嘴隧道在建项目按本程序执行,其他在建项目按本程序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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